今年一月九日由蔡英文總統正式公告「國家語言發展法」,確立台灣走向多元語言文化發展的政策,正式終結實施超過半世紀獨尊華語的中國語政策。
目前通過的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版本是由文化部鄭麗君部長所推動立法。在此之前,立委管碧玲、立委黃國書、時代力量黨團等關心此議題的立委也都曾提出相關版本草案。更早之前則是陳水扁總統執政期間,由當時擔任國語會主委的鄭良偉教授於二00三年正式提出「語言平等法草案」。可惜,當時朝小野大,在眾泛藍立委的杯葛下,該草案被迫移轉給當時的文化建設委員會並被冰凍停止研議。
國家語言發展法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立法院正式通過,今年由總統正式公告實施,此舉可謂遲來的正義。流亡的中華民國政府自一九四五年代表聯軍託管台灣以來,一直實施中國語政策。特別是戒嚴期間(一九四九~一九八七年),當時獨裁、專制的中國國民黨政權以極端的中國語政策對台灣人實施語言的屠殺及文化洗腦工作,大致分為幾方面進行:第一,於中華民國體制上剝奪台灣人使用台灣語文的權力。譬如,公務機關僅使用中國話,不准用台灣語文。甚至連非公家機關的台灣長老教會也曾被沒收、禁止使用台語白話字聖經及各族族語傳教。第二,對台灣人進行中國化洗腦工作。譬如,於教育體制內逼迫台灣人學中國話、中國歷史、中國文學,卻不讓台灣人學會台灣語文。第三,控制大眾媒體,醜化台灣人形象。譬如,當時的獨裁政權限制台灣語文出現於媒體的時數,且經常刻意利用媒體醜化講台灣話的台灣人。
國家語言發展法只規畫未來的語文政策,對於過去錯誤的中國語政策卻完全沒有進行轉型正義的處理。這就如同一名強盜被警察逮捕後竟然司法機關都不要求強盜歸還錢財及接受應有的處罰。因此,我們在此呼籲「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應積極介入調查,對於當時獨裁政權以國家暴力對待台灣語文的具體案例應給予補償及恢復名譽。譬如,於一九七五年被獨裁政權沒收的台語白話字聖經如今在何處?
美國知名的語言人類學家Sapir及Whorf曾提出「語言認知論」的學說:「人類的思考模式及價值觀會受到其母語的影響」。中國黨深知這種「語言認知論」的影響力,因此傾全黨之力要進行「去台灣化」並重新建構「中國化」。如今,雖然中國語政策已形式上不再存在,但實質上仍「舊慣溫存」、「陰魂不散」地隱藏在行政、教育及媒體等各方面。譬如,教育部十二年國教課綱仍延續馬英九政府時期規畫的內容,仍預設台灣人必修中國語文、中國文史地。其中,光是中國語的課程平均每週至少五節課。但是,台灣本土語文(台語、客語、原住民族語)卻僅在小學實施,且平均一週一節課。
繼國家語言發展法之後,我們建議蔡政府應持續進行幾項工作:第一,真正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執行。第二,要進行語言轉型正義,凸顯真正的語言平等。第三,台灣應規畫實施全國性及區域性的官方語言(視區域可以複數)政策,讓各族語言有在其傳統領域內做主人的機會。譬如,在美濃客家區以客語為第一官方語,台語為第二官方語等。(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會員、成大台灣文學系教授)
原載台灣時報專論201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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